特殊旅客作業
如您有任何以下特殊需求時,請務必主動與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絡(TEL:449-8123,手機加撥02),若未事先告知,本公司得因該班次之特殊需求旅客人數額滿,請您改搭其他班次,或遇您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飛航情形時,拒絕您登機。
一、使用擔架之旅客
本公司國內線無擔架服務
二、使用氧氣筒之旅客
本公司禁止旅客使用自備氧氣筒,除非該氧氣筒為本公司提供者或是事先申請經公司同意者。
三、需要輪椅之旅客
本公司提供旅客輪椅之服務,但受限於每班機所能接受之輪椅旅客人數,故請旅客於訂位時提出輪椅需求。
四、孕婦
1.懷孕32週以內健康情況良好之孕婦,可免驗適航證明接受搭乘。
2.懷孕第32週(含)以上之孕婦,則需具備醫生開立之適航證明方可接受搭乘。
| 五、盲胞 |
| 1.有人陪伴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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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如盲胞有成人陪伴,則視同一般的旅客,因每一航班有搭乘限制人數,請先洽客服中心辦理訂位事宜。
(2)一位成人最多只能陪伴二位盲人同行。 |
| 2.如帶導盲犬,亦視為有成人陪伴。導盲犬可陪同盲胞進入客艙惟須遵守下列規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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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導盲犬可免費在客艙隨行全盲者。
(2)在飛行中,導盲犬必須坐在全盲旅客的腳下。
(3)飛行中,不供給導盲犬任何食物及水。
(4)體積過大之導盲犬,則應由盲者自行提供犬籠拖運。 |
| 3.沒有成人陪伴或導盲犬的盲胞必須符合下列情況才可接受: 可以自己走動,且登機時不需特別注意,並可照料自己。 |
六、單獨搭機的兒童
1.定義:五歲以上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,搭機時無成人陪同。
2.搭機規定:
獨行孩童必須由親人(保護者)陪伴孩童至機場,直到其班機起飛為止並填寫「獨行孩童搭乘許可申報書」,以防異常狀況之發生,且需在班機抵達時有親人(保護者)接送。